夫妻賣房想省稅 專家曝還有這一招
圖/若夫妻其中一方以使用過土增稅優惠稅率,則可改用夫妻贈與以達到節稅目的。
不少夫妻買房,先生會將產權登記在太太名下,但日後若要出售時,相關的優惠稅率也有上限,其中一般土地增值稅稅率要20%~40%,若是房屋符合沒有出租、營業使用,即可申請自用住宅10%優惠稅率,不過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有一生一次限制。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對此,專家表示,若太太已使用過優惠稅率,可改用夫妻贈與,由先生登記給買方即可,以達到節稅目的。
│夫妻贈與解決一生一次限制
對於土地增值稅一生只有一次的限制,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日前有名男客戶將買的3戶房屋都登記在太太名下,後來將其中2戶房屋先後出賣變現,因為都沒有出租、營業,所以土地增值稅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規定,省了一筆可觀的稅費,但在辦理第2戶時,因為太太的一生一次已經用過自用增值稅而卡關,此時只要將太太名下的房屋贈與到先生名下,再由先生登記給買方即可。
│移轉第三人仍需課徵土增稅
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之2,夫妻贈與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另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夫妻贈與是不計入贈與總額。也就是夫妻贈與即不課徵增值稅,也不課徵贈與稅,只有繳納契稅,就可以達到土地增值稅節稅的效果。不過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也提醒民眾,配偶相互贈與的土地雖然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日後若該筆土地再移轉第3人時,仍須以第1次贈與前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核課土地增值稅。
另外,相關的夫妻贈與也常發生在離婚登記上,夫妻離婚前,可先將不動產完成夫妻贈與登記,再去辦理離婚登記,可避免土地增值稅的繳納,以及房地合一稅的困擾,也是常用的節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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