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緊盯 明年擬調高三縣市房屋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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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財政部表示,明年擬依工程物價指數適度調高台中、高雄、苗栗三縣市的房屋稅基

為促進租稅公平與居住正義,財政部將督促地方政府合理調整房屋稅基反映市場概況。據《工商時報》報導,財政部表示,明年7月適逢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苗栗縣等五縣市調整房屋標準單價,而台中、高雄、苗栗可能依工程物價指數適度調高稅基,在2024年5月繳納房屋稅適用。

|地方縣市若調整房屋標準單價 當年度7月1日後適用

財政部表示,囤房稅不只稅率,還有稅基(房屋評定現值)。而房屋評定現值涵蓋房屋標準單價(新屋價值)與地段率(商業發展程度)、折舊率(按屋齡計算)等,由各縣市依房屋標準單價每三年重新檢討評定。

若地方縣市調整房屋標準單價,當年度7月1日後新建、增建、改建房屋皆適用,並以建物使用執照認定,既有建築不受影響。地段率則一體適用,不分新舊。

|逐年公告標準單價調幅指標 督促地方合理評定房屋稅基

官員指出,今年有13個縣市適逢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年度,包括彰化縣、台東縣、雲林縣、南投縣、屏東縣皆適度調漲3.7~60%,花蓮縣、台南市等八個縣市,則以提高地段率等方式代替。為督促地方合理的評定房屋稅基,財政部逐年公告標準單價調幅指標。

雙北、新竹縣、新竹市等十個縣市,近40年標準單價調幅在90%~150%,為調整單價前段班;而基隆市、高雄市、嘉義市、桃園市、南投縣、台中市、彰化縣等七個縣市調幅約60%~89%,為中段班。而低於60%的後段班有:苗栗縣、台南市、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等五個縣市。據悉,財政部明年將特別緊盯後段班的苗栗縣,同時適度督促工商發展快速的台中市、高雄市等中段班縣市。

官員指出,財政部督促地方政府設置地方版囤房稅,目前桃園、台中、高雄、台南、新竹縣市等房市熱點區皆已完成修法,囤房大戶自今年7月最高適用3.6%房屋稅率,約影響14.5萬人(約23.4萬戶房屋),地方稅收約增加10.7億元,將用於青年及弱勢租金補貼。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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