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防疫! 地政士、估價師、經紀人證照效期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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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內政部地政司公告,地政士開業執照、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及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證照效期展延」,舉凡效期限為2020年4月至8月,延展至2020年9月1日,並應於期限內完成換證。

|皆可延展至今年9/1 並應於期限內完成換證

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全國營建物料供應短缺,包括砂、石、水泥製品、磁磚等需求無法正常供應,價格也受到影響,營建技術性勞工也發生短缺問題。為協助營建產業紓困,新北、桃園、台中、台東、嘉市等地方政府皆同意建照展延2年。

圖/內政部地政司公告,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及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證照效期展延」。

無獨有偶,針對同樣在房產界舉足輕重的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內政部地政司公告,地政士開業執照、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及不動產經紀人證書等證照「效期展延」,舉凡證書效期為2020年4月~8月,皆可延展至2020年9/1,並應於期限內完成換證。

根據規定,證照屆滿後即不具營業員資格,如欲繼續執行營業員業務,應在效期內完成營業員複訓20小時課程,並取得證明文件,進行換證。而不動產經紀人證書、地政士的開業執照有效期限為4年,期滿時,經紀人必須檢附4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機構、學校、團體完成專業訓練30個小時以上的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換證或換發開業執照。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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