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客炒房變多? 去年房地合一課稅額倍增
圖/財政部統計,去年個人申報房地合一稅應課稅案件共約4.1萬件,合計稅額118.4億元。
財政部昨(4)日統計,去年個人申報房地合一稅應課稅案件共約4.1萬件,合計稅額118.4億元,較前一年倍增,與房市增溫的趨勢不謀而合,也間接促使財政部著手修法,擬將持有兩年內房產轉手須課45%稅,以遏止炒房歪風。
|房地合一稅額合計118.4億元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財政部統計,去年個人申報房地合一件數共約7萬件,其中約4.1萬件應課稅,稅額合計118.4億元,無論是件數、稅額都較前一年61.1億元成長許多。財政部官員分析,2016年起,個人交易房地採新舊制並行,2016年以後取得者,以及2014年1/2後取得且持有未滿2年即於2016年後出售的案件,才屬於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範圍,案件量自然會呈現逐年增加趨勢,
此外,進一步觀察申報案件適用稅率情形,適用最高45%稅率(持有一年內出售)的件數,從2016年的2790件、2017年的3831件、2018年的4563件、2019年的5878件、2020年的7947件,逐年呈現顯著成長;適用35%稅率(持有1年以上、不到2年者)也有類似趨勢。可反映去年房市轉熱、價量均增現象。
|持有2年內轉手 課45%稅率
不過,由於短期炒作不利於房產穩定與健康,財政部近期已決定要修法房地合一稅,修法方向將現行持有期間1年內課45%重稅,調整為持有2年內課45%稅率;稅率35%適用對象,現為持有超過1年、未逾2年者,財政部版本調整為超過2年、未逾3年;原稅率20%適用對象,現行為持有超過2年、未逾10年者,財政部調整為持有超過3年、未逾10年。至於持有超過10年者,稅率則維持15%。
此外,財政部修法也擬將境內法人交易納入房地合一制度,不過最高稅率是否要拉到45%,仍待評估。據了解,當年房地合一稅立法時,之所以沒有納入境內法人,是由於公司除了所得稅外,還有營業稅、未分配盈餘稅等,不過近年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調降,財政部認為可進一步思考房地合一稅是否有調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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