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地價稅錯過這2時機 你就虧大了!
圖/每年的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8/31。翻攝北市稅處臉書
手腳要快,記錯時間小心被罰錢!8/31是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民眾若在8月底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取得土地的所有權人就要記得去繳今年的地價稅。然而,享地價稅特別稅率的民眾,也要記得在今年9/25提出申請,審查核定後,才可適用於今年度。若沒有在期限內繳稅,每超過2天,將會被加計應納稅金額1%的滯納金,最高到15%。
│當年8/31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地價稅課徵期間為當年1/1~12/31,繳納期間則為每年11/1~11/30,地價稅按年課徵,每年徵收一次,以當年8/31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若所有權人在年度中間辦理土地移轉登記,不論實際持有土地期間長短,只要是當年8/31於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新竹市稅務局舉例說明,陳先生將土地賣給李先生,並於107年9 /1完成登記,也就是說8/31土地所有權人仍為陳先生,9/1才登記為李先生,地價稅以當年度8/31於地政事務所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所以107年的地價稅就要由陳先生繳納。
│特別稅率於開徵40日前提出
另外,符合自用住宅、勞工宿舍、國民住宅、工業或加油站、停車場等用地,可享有地價稅特別稅率,土地所有權人應依規定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今年適逢星期例假日及中秋節,順延至9/25,逾期申請者,將從明年起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以自用住宅來說,可享2‰優惠稅率,與一般住宅地價稅率10‰,相差4倍以上,民眾應把握節稅時機。
溫馨提醒
近期適逢水災,中南各地雨神同行,災禍頻頻,民眾若家中因天災造成毀損,地價稅也有得減免。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必須在災害發生的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稅捐機關申請勘驗,民眾記得拍照存證喔。
智能優選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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