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小基地容積獎勵 最快11月實施
圖/為加速老舊建物重建,內政部將針對小規模基地提供額外的容積獎勵。
內政部營建署於今年6月預告危老容積獎勵辦法修正,針對面積200平方公尺(約60.5坪)以下,客觀條件已無法整合更大面積的小規模基地,提供額外2%容積獎勵,鼓勵小基地加速重建。根據《經濟日報》報導,雖然地方政府對修法方向大多贊同,但對於何謂「客觀條件」,則希望營建署可再明確界定,以利實務操作。
|修正獎勵辦法最快11月上路
目前規定小基地周遭建築屋齡都必須是30年以下的年輕建物才能獲得2%額外容獎;若周遭有超過30年的老舊建築物,表示實際上仍有整合更大面積可能,因此不會給予2%額外容獎,鼓勵基地再去擴大規模,根據營建署統計,約3成的危老重建申請案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平均可取得的容積獎勵僅16%,為鼓勵這些小基地也能加速重建,因此修訂容積獎勵辦法。
由於建商或地主遞案申請危老重建時,原本就須附基地及鄰近基地資料,官員表示,新作法對民眾而言不會造成任何負擔;政府也對新規也樂觀其成,可加速小規模基地重建。目前獎勵辦法修正已通過內政部法規會,後續還要經過部務會報通過,預計最快11月才上路。
|今年前8月就有近千件危老申請
危老條例今年修法通過後,10%時程獎勵屆期,改為採取時程、規模雙軌制,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自危老條例上路累計至今年8月底,全台已受理1,462件申請案,其中光是今年前8月就有956件,未來除了時程、規模獎勵外,營建署再納入小基地2%獎勵,不過必須符合客觀條件,並非所有面積低於200平方公尺的基地都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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