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北市府出手抓不動產廣告違規 最高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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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杜絕預售屋實價登錄大量逾期申報、仲介同業惡性檢舉,北市地政局宣布,即日起實施「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針對大量違規案件量將按比例裁處,最高罰款將達30萬元。

|違法達6次或以上且總件數達到或超過10件 將罰30萬

地政局局長張治祥表示,實價登錄自2012年實施以來,發現有代銷業者辦理預售屋實價登錄大量逾期申報,依法雖得裁罰新台幣3~15萬元,但因為原裁罰基準是用「按次」「分級」的方式裁罰,因此即使申報案件量逾百件,仍僅得裁罰新台幣3萬元,裁罰過輕等同給代銷業者規避申報的空間。此外,仲介業近年同業間惡性大量檢舉違規廣告案件,依法可裁罰新台幣6~30萬元,若同一違規事由分次處罰,法定裁處額度相對較重。

因此,為了杜絕預售屋實價登錄大量逾期申報、仲介同業惡性檢舉,北市地政局對於大量違規案件量將按比例裁處,且同次裁罰額度均可達法定最高裁罰金額30萬,以符合行政管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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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北市地政局宣布,針對大量違規案件量按比例裁處,最高罰款將達30萬元。

張治祥進一步指出,為求公平原則,修正內容的裁罰基準在同一次查獲時,可依違規案件數量累進裁罰,但依情節一樣可達法定最高額度30萬元。

依照地政局裁罰基準,以「廣告內容不實」舉例,業者在第一次違法時,若該案件為第1件,罰金為6萬元,但如果違法達6次或6次以上,且總件數達到或超過10件時,罰金就會高達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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