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房客 出租處未裝火災警報器恐被開罰
房東注意!出租房屋時,未裝住家用火災警報器可會被開罰,北市議會日前三讀通過《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強制規定出租住宅,以及餐廳、便利商店、飲酒店等營業場所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違者將開罰6千~3萬元不等,目前自治條例已送行政院核定,預計年底前上路。
|違者將開罰6千~3萬元
日前行政院消保處修正草案,規定新建物都須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無獨有偶,根據《聯合報》報導,北市議會日前三讀通過「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強制規定出租住宅,以及餐廳、便利商店、飲酒店等營業場所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下稱住警器),違者將開罰6千~3萬元不等。
消防局表示,北市近年來力推5層樓以下的一般住家,安裝住家用火災警報器,每戶可免費補助一只。消防局統計,截至上月底,全市住警器安裝率約8成,其中中山區已達百分百,至於像是文山、萬華、北投的安裝率較低,約6、7成左右,且有339件住警器成功的案例。
圖/北市強制規定出租住宅,以及餐廳、便利商店、飲酒店等營業場所裝設住警器。
不過,據統計,今年1~8月,光北市就發生1428件火災,造成12人死亡、10人受傷,和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數多了一人,再加上始終還是有部分民眾不願裝設住警器,考量台北市外來就業人口多,租屋需求大,為了提升整體租屋安全,因此強制規定一定要裝設住警器。
|火災預防自治條例 新北二讀程序中
新北市部分,目前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中有針對「供學生承租」及「經消防局公告指定之場所」,要求強制加裝住警器,違反且未改善者可罰所有權人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且得按次處罰,此條例今年初經新北市議會一讀通過,目前仍在二讀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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