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婚育租金補貼9/2開放申請! 最高領5千
單身的朋友及婚育家庭有福了!內政部為了減輕民眾租屋負擔,將於今年9月2日起開辦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租金補貼,依身分及地區最高可領到5000元,共有2萬4000戶名額,以協助減輕租屋負擔。
|以107年度總所得為計算
內政部表示,行政院已核定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主要補助對象有3大族群,第一為20至40歲單身青年,第二是2年內新婚家庭,第三為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申請者且家庭成員均不可有自用住宅。
內政部指出,本方案將所得限制放寬至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以租賃房屋所在的直轄市、縣(市)作為所得限制的標準,並以107年度總所得為計算依據。
圖/單身、婚育租金補貼9/2開放申請。
|可申請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
例如在台北市租屋的單身青年,107年度平均每月所得須低於4萬1450元;若是在桃園市租屋的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107年度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3萬6445元,夫妻2人加上1名未成年子女的計算方式,為夫妻107年度總所得除以12個月後,再除以3人,即可判斷是否低於3萬6445元的限制。
申請時除附上申請書外,檢附文件基本有4種,戶口名簿影本、租賃契約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建物登記資料,其他文件則視身分提供。內政部也提醒,建物登記資料可向房東索取承租住宅的權狀影本,若房東不便提供,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的建物登記謄本,不需所有權人親自申請或事先取得所有權人同意。
|公益出租人須為住宅所有權人
過去常有民眾反應因房東考量課稅問題,無法申請租金補貼,政府現在已修法,使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項稅賦優惠,如有空餘屋之屋主,可考量將住宅出租給租金補貼的民眾,也能夠安心出租、合法節稅。
不過,根據《住宅法》第3條規定,公益出租人須為住宅所有權人,因此,租賃契約上所載出租人若非住宅所有權人,將無法認定為公益出租人。
單身婚育租金補貼作業規定、問與答、受理窗口聯絡方式等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單身及婚育租金補貼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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