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買房後買賣雙方若合意解約,已繳納的稅費能否退回,得看當時所有權是否已過戶。
近期桃園一建案遭爆將農牧用地規劃為停車場搭配住宅銷售,引發購屋人要求解約與補償損失等爭議;隨著建商同意買回相關土地持分,也讓民眾關注,若買賣雙方因建築或土地使用等問題合意解約,原已繳納的各項稅費能否退回。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若在申報土增稅及契稅後、辦竣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前,雙方合意解除契約,可檢附相關文件共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撤銷原申報的土增稅及契稅。
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前 可申請撤銷稅費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日前桃園一建案遭爆將農牧用地規劃為停車場搭配住宅銷售,引發購屋人權益爭議,由於該案被指涉及農地違規使用,部分承購戶要求解約、返還款項及補償損失,桃園市政府表示,已要求業者改善,並由法務局及消保官介入協調,建商也同意買回相關土地持分。
至於原已繳納的土增稅、契稅及印花稅能否退回,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在「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後、辦竣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前」,雙方即合意解除契約,當事人可檢附相關文件,共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撤銷原申報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印花稅部分,若「尚未持憑公契辦理送件申報、查欠等業務」,也可申請註銷原繳款書。符合上述條件者,原已繳納的土增稅、契稅及印花稅均可申請退還。
完成所有權移轉後 不能因解約退稅費
不過,若不動產已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雙方才合意解除契約並要求回復原狀,稅務處理就有所不同。因為此時土地屬於再次移轉,仍須重新申報土地增值稅;至於建物若非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等原因移轉,則不屬契稅課徵範圍。因此,原先已繳納的土增稅、契稅及印花稅,也無法因後續解除契約而申請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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