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屋主注意啦!囤房稅2.0將在5月開徵,民眾若要適用較優惠的自住房屋稅率,需在3月24日前設籍,然而考量新制上路,財政部放寬此期限展延至本期房屋稅繳納期限的6月2日,也就是民眾若在6月2日之前完成設籍,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本期房屋稅仍可適用自住稅率。
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非自住」,且房屋需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完戶籍登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3戶(含)以內,也就是「自住」限3戶,才可適用較低的自住房屋稅率。
假設在全國僅有1間自住房屋,其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有優惠房屋稅率1%;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戶、3戶,仍屬自住範圍,適用稅率為1.2%,相比非自住的稅率區間1.5%至4.8%,自住稅率優惠許多。
根據統計,目前仍有91萬戶應設籍但未完成辦理的自住戶。房屋稅114年期將於5月開徵,並首度適用囤房稅2.0新制,繳納期間為5月1日起至6月2日(遇假日順延)。
以今年期而言,民眾應在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才能適用自住稅率,不過考量今年是囤房稅2.0開徵首年,財政部宣布,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利,放寬將設籍期限展延至本期房屋稅繳納期限的6月2日,換言之,民眾若在6月2日之前完成設籍,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本期房屋稅仍可適用自住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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