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房屋稅設籍截止 錯過稅金恐增加4倍
圖/若3月24日前未完成設籍,自114年起將改按「其他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率將從1.2%提高至2.4%-4.8%。
還未辦妥戶籍登記的屋主注意啦!房屋稅2.0新制將在5月1日首次開徵,財政部指出,114年2月28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三戶以內房屋者,以及持有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的住家用房屋、全國合計超過3戶,在今(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即可維持自用住宅稅率1.2%、全國僅1戶稅率則為1%。超過期限,稅率恐將增至2%至4.8%,依照各縣市規定有所不同,意即今日壓線完成遷戶籍等必要手續,最多可省4倍稅金。
|今天前辦竣戶籍登記 稅率維持自住用1.2%
根據《聯合報》報導,引用財政部規定,自用住宅的「戶籍遷入」狀態是認定自用住宅的第1步,今年5月1日房屋稅2.0即將開徵,而自用住宅戶籍登記截止日為3月24日;只要房屋所有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含姻親),只要以上其中一人在今天以前完成戶籍登記,5月1日就可維持自住用稅率1.2%。若未遷入戶籍,將改按「非自住住家稅率」2%至4.8%來計稅。
另外若是民眾手中持有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三戶以內可申報免稅,超過則須以房地稅額高低來擇定。舉例來說,甲持有A、B、C、D計4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的住家用房屋,114年2月28日房屋稅額分別為2,400元、2000元、1500元及1000元,如甲遲於114年3月25日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擇定A、B、D免徵房屋稅,因甲未於114年3月24日(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次一工作日)以前申報擇定,稽徵機關將依114年2月28日稅額前3高(A、B、C)免徵房屋稅;115年期則依甲君自行擇定的A、B、D免徵房屋稅。
房屋稅2.0計算公式
實際應納稅額 = 房屋課稅現值* x 稅率 x 課稅月數/12
範例試算:
陳小姐在台北市持有1戶自住用房屋,並依規定已辦妥戶籍登記,以課稅12個月來看,應繳稅額將從3600元減少到3000元,共可省下600元。囤房稅試算如下:
至於出租供住家使用房屋,亦務必提出申請,如果屋主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租金標準,請屋主檢附租賃契約,在3月24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使用情形變更」申請,同時於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經地方稅務機關申請審核通過,即可適用較低稅率1.5%至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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