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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自住未設籍 這天前申請房屋稅省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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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據財政部統計,原舊制自住房屋有近128萬戶未設籍,若3月24日前未完成登記,即會喪失自住資格。

屋主注意了!房屋稅2.0新制自去年7月起上路,規定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3戶以內房屋者,得在3月24日前設立房屋戶籍,才能享1.0%或1.2%的自住稅率,否則將依非自住稅率的3.2%至4.8%課徵,最多可能相差到4倍。不僅如此,屋主將空房提供租賃使用,符合規定條件並在3月22日前檢附租賃契約申報,同樣也可享稅率優惠,提醒屋主記得申請,別錯失權益。

|選擇現值較高房屋設籍 稅金省更多

根據《聯合報》報導,台南市財稅局表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於2024年7月起實施,目的是為提高多屋、空置或未有效利用房屋的稅負,稅率從1.5%至3.6%調升為3.2%至4.8%,若屋主在2024年6月30日前已適用自住稅率、但還未辦理戶籍登記者,就必須在今年3月24日前完成,以免喪失優惠資格。

自囤房稅2.0上路後,戶籍設立在哪也是一門課題,財稅局說明,因新成屋或總樓層數越高的房屋、評定現值較高,若再乘上高稅率,房屋稅額必定更高,因此同樣是自住房屋,建議優先選擇現值較高的房屋來設立戶籍,以適用自住稅率,就能相對節省更多稅金。

|空房租賃符合三條件 也能享優惠稅率

此外,新制也鼓勵屋主將空置房屋釋出到租賃市場,財稅局補充,同樣適用優惠稅率的還有以下條件,包括房屋供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使用,稅率為1.2%;房屋出租供住家使用且租賃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稅率為1.5至2.4%;委託包租代管契約滿1年且符合租金標準者,適用1.5%的單一優惠稅率,並免計入非自住戶數。

財稅局也提醒,出租房屋若要符合優惠稅率資格,須在每期房屋稅開徵的40日前,也就是在3月22日前檢附租賃契約申報,並在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時、一併列報租金所得,就能適用相關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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