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新內閣正式上任,針對台北巿不動產開發公會日前提出的「六大建言」,包括缺工待解、綠色通膨、都更條例修法與取消私法人買房改採許可制等訴求,內政部於昨(30)日回應業界,在私法人購屋許可制上,包括一人公司、限制豪宅的部分,已發布且在執行、不會取消;而私法人只能買成屋當宿舍的部分,則已在5月17日發布、5月20日開始執行。
內政部於去年7月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新增私法人購屋許可制,放寬其在6種許可情況下可買房,如宿舍使用、實施都更危老或合建與衛生福利機構場所使用等情形,但須檢具相關使用計畫且經內政部許可,並在獲得許可後5年不得轉移。
然而在新制上路後,不斷出現公司以員工宿舍名義買豪宅,甚至有登記員工人數1人、卻購入2.3億元豪宅當宿舍等亂象,因此內政部針對私法人申請買售房屋為宿舍,新增三大規定,包括限購新成屋、不能買豪宅,以及公司需成立1年且員工人數最少為5人。
當中的私法人購入宿舍雖須以「成屋」為原則,但若公司有遷廠、過場計畫,可在未來公司位址附近尋覓預售屋作為宿舍使用時,額外申請許可,但同樣須提出規劃期程,否則一律只能購買成屋。
面對外界要求取消私法人買房改採許可制,地政司司長王成機表示,一人公司、限制豪宅的部分已發布且在執行,不會取消,而私法人只能買成屋當宿舍,已在5月17日發布、5月20日上路。
而日前遭踢爆的30多件私法人以宿舍名義購入豪宅案,王成機強調,這30多戶皆在修法之前、以當時的法令申請,因此我們也以當時的法條審查,法不溯及既往、先維持目前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