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前衝最後一波,台北市政府增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第95條之3,放寬危老建築的限制,今日(11/23)生效,其中住三的建蔽率從原本的45%調至60%,且住二高度放寬至21公尺,若原建物超過21公尺者,也可依照原建物高度,目的就是為了提升民眾重建及建商參與協助建設意願。
行政院自2017年5月10日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因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部分現況建蔽率大於法定建蔽率、申請建築容積獎勵後受限於《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以致建築基地無法充分規劃設計利用的狀況,影響民眾重建整合意願。
為協助解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受到管制的問題,台北市政府增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95條之3,並於今年10月1日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後,於今日(11/23)生效,將建築物高度比放寬至不得超過路心1:5,另外建築基地後面超過基地線之深度3公尺內的範圍也放寬為不受限制。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也表示,力行推動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召募具服務熱誠的推動師組成,並設立危老重建工作站,為社區居民提供諮詢服務管道,預期透過建築相關規定的放寬,使建築規劃更具彈性,提高建築基地重建整合意願,加速台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
台北市因為開發較早,所以老舊房屋眾多,並且都市道路早年缺乏規劃,造成住宅區巷弄狹小的問題,尤其以中山、大同、萬華、中正等區域最為明顯,不過現在透過放寬危老建築限制後,有利於增加建商與住戶可以充分利用基地,相信可以提升民眾與建商對於危老重建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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