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補貼申請資格放寬 今年適用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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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補貼申請資格,所得與財產審核門檻全面調整。
因應物價與房價變動,住宅補貼門檻全面上修,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內政部近日公告修正住宅補貼申請資格,考量生活費調漲、房價波動及中低收入戶財產標準更新,自2025年起,無論自建、自購、修繕或租屋補貼,所得與財產審核門檻全面調整,六都標準普遍上修,讓補貼制度更貼近民眾實際需求。
|六都家庭所得限制全面上修
內政部表示,以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為例,台北市家庭年所得上限自原本164萬元調高至18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上限提高至7萬1,327元,動產限額由715萬元上修至760萬元,不動產限額則微幅調整為943萬元。
各都會區標準也有所調升,新北市年所得上限從137萬元增至144萬元,桃園市由136萬元調升為146萬元;台中市從124萬元提高至135萬元,台南市從106萬元上調為113萬元,高雄市則由117萬元提升至128萬元。
|租金補貼申請資格同步調高
動產與不動產限額亦同步調整,以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為例,六都家庭動產限額統一提高至479萬元,漲幅最大者如桃園市,從原先310萬元大幅調升。不動產限額亦有上修,如桃園市從626萬元調至663萬元,台中市從549萬元調升為560萬元。
針對租屋族群,租金補貼的申請資格也同步調高。台北市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上限由4萬9,123元提升至5萬948元,新北市調整為4萬2,250元;桃園市為4萬1,920元,台中市為4萬193元,台南與高雄市則分別調升至3萬8,788元及4萬100元。
圖/無論自建、自購、修繕或租屋補貼,所得與財產審核門檻全面調整。翻攝內政部官網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