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再放寬 租屋族有房5種情況可減稅
租屋族福音!財政部國稅局提醒,自202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起,房屋租金支出將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不論選擇標準或列舉扣除,每一申報戶皆可申報最高18萬元,有助於減輕租屋族的稅負壓力;此外再放寬規定,租屋但名下有房者若屬於5種特殊情況,仍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圖/租屋族報稅有減稅新利多,若有殼族租屋但符合5種特殊情況,仍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危樓、毀損面積大 繼承共有住宅等都算數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針對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國稅局說明,若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於申報年度內,在我國境內有租屋自住需求,且非用於營業或執行業務,只要該戶無自有住宅,即可依據實際支付的租金金額(扣除政府補助後),申報最高18萬元的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此外,為顧及實務生活情形,財政部進一步再放寬規定,即使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名下已有住宅,但若屬於以下5種特殊狀況,仍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包含:
一、居住房屋因政府公告拆遷,或屬經張貼危險標誌的危樓。
二、房屋毀損面積達整棟5成以上,經主管機關認定需修繕始得使用。
三、繼承取得共有住宅,且申報戶所持面積非全部。
四、因就業、就學、就醫因素需異地租屋,且名下僅有1戶住宅供自住,非用於營業。
五、納稅義務人與配偶依法分居,各自辦理結算申報,且自有房屋登記於配偶名下。
|設有排富基準 把握報稅期備妥文件申報
國稅局也提醒,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若申報戶於報稅年度內,綜所稅計算後適用稅率達20%以上、股利所得採28%稅率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113年度標準),則不適用該扣除額規定。
國稅局指出,民眾申報時應備妥租賃契約、租金支付證明,並需於承租地址辦妥戶籍登記,或附上自住、非營業用途的相關佐證文件,記得把握報稅期間妥善準備以利扣除來減輕稅負負擔。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